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家族公司!(第2页)

    李毅说这些话可不是在吓唬两位老爷子,前世像这种事情,他见过的实在是太多了,甚至于还参与了不少。

    比如九十年代的时候,他名下的建筑公司想要承建某单位的建家属楼工程,于是李毅就找到了这个单位的一把手。

    对方告诉李毅,工程给以交给他们公司做,而且他会确保工程款一分不少的结算给他们,但却有一个要求。

    那就是对方指定,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要用到的材料必须从某公司采购,价格要比市面上的普通建材高一些。

    经过核算,要是答应对方的要求,建筑工程的成本要高三成,相当于利润少三成。但由于整体上还是有赚头,所以李毅最终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事后他了解到,向他们提供建材的那家公司,是那位领导儿子控制的皮包公司,公司连个办公场所都没有,员工也只有三两个。

    他们的建材都是从其他建材公司以正常价格采购好的,然后再加价三成卖给李毅的公司,甚至于整个过程中,对方公司的负责人都不需要出面就把钱赚了。

    就这样,那个领导就利用看似合法合规的手段,完成了权利的变现,轻而易举的拿走了整个工程三分之一的利润。

    当然了,权力变现的隐患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上面追究起来,不管是拥有项目审批权的领导,还是充当白手套的家族子弟,亦或者是中间负责利益转化的商人,都难逃追责。

    且这样的案件一经查实,那就是家族性贪/腐,整个家族顷刻间就会飞灰湮灭。

    姜老爷子和叶老爷子都是聪明人,仔细一想就明白了李毅的意思。

    随后,姜老爷子当即说道:“你说的有道理,那我就彻底断了家里那帮人想要经商的念头!”

    “爷爷,那倒也不至于,凡事都有一个度,一刀切不见得是个好办法!”李毅道。

    “那你的意思是?”

    李毅略做沉思,随即说道:“其实这事儿我之前也曾考虑过,正如我之前说的那样,一个家族想要发展壮大,肯定是离不开钱的,所以我最初的想法是,由我在后面经商赚钱,为姜家和叶家提供发展资金。”

    “不过我现在树大招风,不知道多少人盯着,不太方便一直给姜、叶两家送钱,所以我倒是有个主意,您二老可以考虑一下!”

    “什么主意,你说?”姜老爷子道。

    “我觉得姜家和叶家可以各分出一房成立家族公司,进军商界,只要注意避开家族长辈的任职地,注意避嫌,应该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