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3页)

 他走到旁边,手抄兜静静观察。

 “你是我姐男朋友?”丁卯扭向李暮近,脸被烧毁得严重,连眼睛位置都找不到了。

 李暮近拉开凳子,坐下来:“从哪看出来的?”

 “听见护士说了,也听见你给她钱了,还是二十万。”

 李暮近点头,“我上个月买马具花了六十万,照你的说法,马也是我女朋友。”

 丁卯不说了。

 李暮近也问:“她是你亲姐姐?”

 “你看不出来吗?”

 “眼都烧没了,还能确认?”

 丁卯勉强笑了笑:“她是不是我姐姐,为什么用眼睛确认?有眼睛就一定看得清吗?”

 李暮近挑眉,觉得有趣,沉默中,瞥见床头柜户口本,拿起,随手翻开。

 户主页写着“丁文兰”,盖着死亡注销红章。

 第二页丁珂,没有曾用名,姓名处就是丁珂。出生年月比他的珂珂早两年,生日也不同。

 第三页丁卯,也没改过名,今天刚满十六岁。

 三人户籍地在津水市。

 而他的珂珂一直是鸠州人。

 丁卯看不见画面,看得见影子,耳朵也比从前灵敏,知道来人拿起他家户口本:“你想知道什么?”

 李暮近放下:“想知道你姐姐。”

 “为什么想知道?”

 李暮近微微仰头,缓慢地闭眼,又睁开,好像编好了理由:“因为……想成为她男朋友。”

 丁卯停顿片刻,讲起他家的故事。

 他们的母亲丁文兰年轻时被一个津水人欺骗,他精神控制丁文兰,使她不顾父母反对,执意辍学跟他私奔,詹城辗转至津水。

 但男人何止欺骗,出轨、家暴,甚至在知道她怀孕后还想把她的孩子卖掉。

 她拼死留下孩子,代价是接客,帮他挣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