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十)(第2页)

 孙海波说完之后,田源马上表示赞同,但闫文宇却补充了一句:“抢枪这件事我没啥意见,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刘和那个案子是怎么破的吧,这件事咱们几个不能跟身边的任何人说,连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点,我就只有这一个要求!”

 闫文宇口中刘和的案子,发生于1984年,是鹤岗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杀警察抢枪的案子,在当地的影响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当年26岁,是鹤岗市水泥厂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来已经结婚了,但他却喜欢混迹于娱乐场所,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女人。

 为了泡上这个女人,高乾一掷千金,但身为一个普通工人,没几天他的财力就跟不上了,为了抱得美人归,就萌生了抢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个同伙,也是跟他一起在娱乐场所里混的,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先干掉一个警察,抢到枪之后,再去抢别的地方。

 1984年1月13号晚上五点多,两个人盯上了一个目标,南山区铁西派所的的警察刘和。

 两个人尾随刘和到了南山矿医院附近的时候,高乾掏出一把自制的火药枪,冲上去从正面逼住他,另一个同伙在刘和身后掏出一把铁板手,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当场就把人打倒了。

 接着高乾又抽出一把锤子,对着刘和脑袋狠狠补了几下,把人彻底打死之后,抢走了刘和身上的手枪。

 这俩小子藏了两个月,觉得风声差不多过去了,4月29号晚上,他俩拿着枪冲进工农区第七粮店,逼住值班老头和粮店主任之后,结果只在店里找到了190块钱和五百多斤粮票。

 高乾觉得东西太少了,所以十分生气,于是在临走之前,用枪把两人全部打死了。

 不过由于现场没留下什么重要线索,这个案子始终没破,高乾依然继续泡妞,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

 几个月之后,高乾在外面沾花惹草的事情,被他老婆发现了,两人大吵了一架,老婆一气之下,就提出了离婚。

 没想到高乾坚决不同意,她威胁老婆:“你要是敢跟我离婚,我马上杀了你全家!”

 他老婆勃然大怒,随后就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高乾在柜子里藏了一支手枪,很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警察随后就来到高乾家里,在柜子里找到了那支手枪,枪号和子弹一核对,很快就把高乾给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