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塔尼等级制(第2页)

 侯爵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说明侯爵最初只是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经常出兵征战的伯爵,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一直到大革命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但自从布列塔尼亚建立后,为了奖励立有军功的骑士们(后来就是机甲技师们)所以特别开放侯爵作为骑士晋升渠道,像朱雀、夏英格等人都是因战功从机甲骑士晋升为拥有一定自主权的骑士侯的。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子爵(viscount)一般都授予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上,目前布列塔尼亚非皇族的殖民地总督们都是以子爵兼任总督职位。

 曾经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从波旁王朝到布列塔尼亚王朝,所有5级贵族是三级议会贵族议员的当然候选人。但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贵族都拥有参选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玺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开会。且侯爵、子爵、男爵及伯爵庶子被称为“勋爵”(lord),是没有资格参加这种活动的。

 同那些已经被拿破仑逆贼扫荡的欧陆君主国如西班牙、瑞典、奥地利、普鲁士等国贵族相比较,波旁王朝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