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告一段落?

 (前两章进行了巨大的更改,建议追更的小伙伴们倒回去重看前两章。)

 三,关于赵俊等三人寻衅滋事案件的调查。

 工作组在工作中发现此案,经调查后发现,此案在办理过程当中,程序使用不当,法律条款使用错误,嫌疑人韩明在其父亲的运作下,从寻衅滋事摇身一变成为受害人。

 经查,原玄商市公安局西郊分局案审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岳翰,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毁灭消灭相关证据,妨碍司法公正。

 原煤城市公安局局长程峰,时任西郊分局分局长。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为别人打招呼,讲人情,干预司法。

 在对程峰的调查当中发现,该同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程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经煤城市委、玄商市委、省纪委、省委研究后决定,对该同志实施抓捕,程峰到案以后,趁看守人员不注意,跳楼自杀身亡。

 程峰以自杀手段逃避党纪国法惩处,行径极其恶劣。省委研究后决定,对该同志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玄商市公安局老城区分局法制室主任李国伟,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失职渎职,决定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玄商市检察院老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徐萍,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失职渎职,决定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