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侦探陆用顺手牵虎
第28章 浮尸案(13)(第2页)
整个行凶过程,陆用认为不会超过两分钟的时间,第一刀死者肝脏破裂,第二刀死者心脏破裂,这两处出血量都会非常大,迅速就可以让人失去任何抵抗力。
那么从整个痕迹来看,凶手就是有预谋的在这里杀人,从而也能知道凶手肯定是知道这个地方的,而且应该还来过这个地方,但是死者却不一定知道。
陆用想着,如果是死者已经知道这里,这里又没有挖掘的痕迹,好端端走到这里,还要在这里休息,陆用觉得有些牵强,虽然有可能,但是可能性很低。
那么选在这里杀人,肯定是凶手经过这里的时候,不管是方便也好,还是其他原因也好,最起码在这里停留过,那么能到这里,要不往辛家集去,要不从这里登船去其他地方。
那么这个凶手能趁着空隙去抛尸,说明对这里应该还算熟悉,或者就是这里的人,那反过来推测,那名死者就应该是凶手在外面认识的人。
就算查路引,可能这两个人也不是一起被查的路引,甚至是这名死者一直前来这里以后,凶手在这里接应的。
如果是本地的,那就不会埋藏衣服,换好衣服,打个包袱就能直接回去。
如果不是本地,只是对这里熟悉,就应该藏好血衣,从这里离开了。
现在下一步就要查路引的情况,必须有这么一个人是从某地一直往辛家集来的,不管凶手有没有和死者一起,最起码死者也得到这里才能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