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第 128 章(第3页)

    每次县试和府试放榜时,前三名的卷子也会跟着榜一起张贴出来,好让世人知道,前三名是名副其实。


    案首的卷子更是高居在前。


    掌柜作为读书人,每次放榜时张贴出来的前三名的卷子,他也会特地去看,顺便欣赏一下前三名的文章。


    他记得县试案首的字虽然也不俗,但和松鹤先生并不一样。


    若不是傅闻宵光是站在那里,那一身气度便令人折服,只怕都要怀疑。


    傅闻宵含蓄地道:“在下左右手都能写字。”


    对过目不忘的天才而言,左右手写字是一种常态。


    不仅是他,很多才华洋溢的才子都是如此,甚至历朝历代里,很多名人左右手都能写得一手好字。


    掌柜恍然,然后越发的激动,“原来如此,先生的左右手写的字都如此好看,可真是……”


    果然不愧是松鹤先生啊!


    郁离也有些惊讶,她还以为傅闻宵会写好几种字迹,所以抄孤本时用一种,参加县试、府试时又用一种。


    原来是左右手都能写字。


    挺厉害的嘛。


    离开书斋后,郁离问他:“你以前左右手练字时,都练了很久吗?”


    傅闻宵含蓄地道:“也没多久,练一会儿就会了。”


    “一会儿是多久?”


    傅闻宵沉吟道:“嗯……其实书法这种,就和你练体术一样,都是一通百通,一只手练会后,另一只手自然而然就会了。”


    虽然他拿体术作例子,但郁离还是觉得不对。


    “不对啊,左右手写字和练体术是不一样的,一通百通不能放在这里……”


    说到这里,郁离总算反应过来,确认一件事。


    傅闻宵确实是这个世界的高质量人类的代表,他的基因没有被编辑过,是自然繁衍出来的最完美的人类之一。


    所以他优秀是正常的。


    郁离默默地看他,目光从他的脸往下,将他从头打量一遍。


    傅闻宵任她看着,觉得她的目光挺奇怪的,并不像是在看一个人,好像在看什么物种,让他有些莫名。


    “离娘,怎么了?”他温声问。


    郁离道:“没事,就是发现你长得挺好看的。”


    作为人类最高质量的男性之一,从外形到智商都是不差的,就算有缺陷,应该也很容易就能克服。


    所以他的社恐以后应该也能痊愈。


    傅闻宵没想到她如此直白,面上微微发烫,手虚拢成拳头,放在唇边,轻轻地咳嗽一声,像是在掩饰什么。


    郁离听到他咳嗽,就问道:“你喉咙不舒服吗?”


    他说:“有些渴。”


    “我们去那边喝茶吧,那里有个茶馆。”她指着路边的一家茶馆说。


    傅闻宵笑着应一声。


    两人去了茶馆,点了一壶十文的茶,可以无限续加茶水。


    郁离还要了一些佐茶的点心,一边喝茶,一边听茶馆里的说书人说书。


    听了会儿,她发现这说的居然是去年赌坊被剿灭一事。


    在说书人的故事里,有一群江湖义士,趁夜潜进赌坊,替天行道,将无恶不作的赌坊给消灭了。


    郁离:“……”


    傅闻宵忍不住笑出声。


    见她转头看过来,他笑道:“他也没说错,毁掉赌坊的确实是义士,不过只有一个。”


    而这名义士,就坐在他身边,是他的妻子,他的媳妇。


    这让他心情很愉悦,甚至希望说书人能多说一些,就算只是编出来的故事,只要想到故事里的义士的原型是她,他就很满足。


    郁离倒没生气,没想到说书人居然能这么编,要不是她自己亲自动的手,她也会像其他人那样,听得津津有味。


    不过当作一个故事来听也是不错的。


    在茶馆坐了一个时辰,听完一群江湖义士是如何毁灭罪恶的赌坊,如何锄暴安良等等,两人终于结账离开。


    路上,郁离用惊叹的语气和他说:“这说书人说得挺精彩的,那些细节听着很有趣。”


    不知情的,还以为他当时就在现场看着呢,连十八义士都出来了。


    傅闻宵笑道:“这是他们的本事,他们吃这行饭的,总要有点看家本事。”


    郁离还是觉得说书人的口才真好,太会编了。


    她好像有些理解张耀平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去听人说书,她觉得也是可以听一听的。


    等他们回到家,周氏他们也回来了,周氏正在灶房那边准备做午饭。


    傅燕回兄妹俩则带着周氏给他们买的糖饼,去隔壁找宋娘子家的小姑娘一起玩。


    两人去了书房。


    傅闻宵突然拉住郁离,在她看过来时,他探臂将人轻轻地拥在怀里。


    郁离不解,“你做什么?”


    他低头,轻轻地蹭了下她的脸,沙哑地道:“其实刚才在街上,我就想这么做了。”总想抱抱她、摸摸她,确认一下她是不是真的答应和他在一起。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患得患失,明明两人的关系已经进一步,总觉得不确定。


    郁离哦一声,也踮起脚去蹭他的脸,然后又看到他满脸通红,他克制地放开她,只有手仍紧紧地握着她没有松开。


    这次她明白了,他这是高兴呢。


    有这么高兴吗?


    郁离虽然不解,觉得好像也不坏,并不难受。


    看他脸红的样子,挺稀奇的。


    **


    接下来的日子,郁离没事就去茶馆听人说书,觉得挺有趣的。


    傅闻宵也陪着她去过几次,其他时间,他都在家里专心读书,偶尔应汪举人的邀约,去参加他举办的一些读书人的聚会。


    天气越来越热,县城就像火炉一样。


    郁离发现,县城比村里热很多,甚至没什么风,每天晚上她都会出一身热汗,下意识地往清凉的地方摸过去。


    不知不觉间,她扒上另一边的人。


    每天早上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趴在傅闻宵身上,将他胸前的衣襟弄得一团乱糟糟的。


    这人体内有寒毒,是以体质偏凉,冬天时像冰块一样,但夏天挺解暑的。


    就是每次醒来,郁离发现他窘得满脸通红,让她多少也有些不好意思,觉得不应该将他当消暑的抱枕。


    就在郁离决定要克制一下,要不要用硝石多制点冰来解暑时,屠老大又找上门,告诉她有剿匪的消息。


    ?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