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5章 火并4(第3页)

 这两位都才扎职不久的大哥,屁股下面的椅子还没有坐热,一个便魂归地府。而另一个,可能永远要坐在轮椅上。

 真真的应了那句话,出来混,一只脚在监狱,一只脚在棺材。

 到底是谁干掉了两人,根本没人看到。

 大家只知道当时很乱,好多人都一拥而上。

 阿才并未逃跑,他被警方反绑了双手,并且戴上头套。

 并不是他没有逃走的机会,而是如果他想做胜字头的话事人,那他就不能走。

 他必须要留下来为整件事收尾。

 这种大型的斗殴事件,尤其是已经死了人,必须有人为这件事情承担责任。

 阿才不会是那个承担责任的人,替他顶罪的人已经选好,是他一个忠心的小弟。

 林业森林大状已经带着一整个律师团队等在了反黑组,只等着所有人被带到,便帮他们办理保释。

 至于顶罪的小弟,则会有人帮他们做过失杀人的辩护。

 现场混乱,没有人看到是谁最后一下干掉了老鬼,所以只要认罪,很容易定为过失杀人。

 阿才承诺小弟,只要顶罪成功,就可以获得一套六百尺的公寓。

 六百尺,差不多要六十万元,代价仅仅是坐牢三到六年,非常划算。

 如果运气好,可能三年就出来了。

 并且,出来之后就可以扎职做大哥。

 所以,根本连抽签都不用,就有大把小弟抢着去顶罪。

 因为抓捕的人实在太多,仅仅在当晚,阿才便被保释。

 其他的小弟也陆陆续续的被保释,每个人的保释金根据罪名的大小,五百块到三千块不等。

 当然,被保释的人必须签署一封效忠书,宣布效忠阿才,从此与疯狗划清界限。

 这当然是王大山给阿才出的主意。

 以后有这样一封效忠书,即便疯狗回来了,他也无人可用。

 至于保释金,阿才根本没钱,王大山借给了他一百万,才终于把所有的事情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