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生死勿论(第2页)

 当他把生死状拿给三个儿子签订的时候,老大和老二都痛快的签上了名字。

 对于他们两人来说,老大是个有担当的人,虽说有些霸道,但到底还是顾及家里的情况,家中有事他肯定是要出力的。

 杨家老二恨不得弄死王大山,现在有机会跟他打一场,自然毫无顾忌,还十分急迫的想上场暴揍王大山。

 但杨家老三杨立军就不想签了。

 他是亲眼看见王大山在黑石沟后面的山上亲手干掉了一头野猪王的。

 当时王大山的身手敏捷,力大无比,面对发狂的野猪王毫不畏惧,只是几下就把它给捅死了。

 杨立军自问自己是不行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王大山比他杨立军的功夫强不少,虽然自己身高更高,臂展更长,但真要打起来却未必是他的对手。

 再加上这次签的是生死状,生死状的意思就是,在擂台上比武,生死勿论。就算打死自己,也不会有人管。

 想到这里,杨立军怕了。

 当他爹拿着笔让他签名的时候,他推脱着不肯签,支支吾吾的说道:“爹,我,我昨天猎野猪王的时候,不小心崴了脚,行动不灵活,肯定影响比斗,要不然让我大哥的把兄弟上吧。”

 杨老二一看自家老三这个熊样,脸色一板说道:“老三,你个怂货,怕了?我告诉你,事情是因你而起,你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还不如趁早痛快点,显得你大气!

 要不然别说王大山,等打完了擂台,我都得收拾你。赶紧把生死状签了,别磨磨唧唧的像个娘儿们。”

 杨立军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老爹,委屈的说道:“爹,我脚真的崴了......”

 要说平常杨广才这三个儿子,那肯定是对老三最好。东北人常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老儿子指的不是家里最大的儿子,而是最小的儿子。通常小儿子都最受宠爱,这在老杨家也不例外。

 但这一次,为了那几千斤的猎物,两三千块钱的东西,杨广才也不淡定了。

 他对杨立军说道:“老儿子,你还想不想娶小玲?你还想不想盖房子?只要赢了王大山,爹立马就去小玲家给你提亲。

 现在,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你想成亲,想娶小玲,就得爷们儿一点,别给老杨家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