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大佬的发帖(第3页)

 论坛上的各位对这些梗与整活一向反应良好,但最近我也看到一些人空口鉴抄、张口就来,我觉得这种行为也非常不好。

 对认真创作且努力避免着触犯他人作品权益的制作组来说,‘借鉴’、‘抄袭’都是十分恶心人的指控。

 作为业界相关人士,我在这里就要说一个大家或许并不“都”知道的“热”知识,玩梗和致敬本身是合法的二次创作,本身不侵犯任何人的着作权利,而游戏玩法相似也并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

 游戏玩法本身并不在着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内,这是广大运营商和玩家们都完全认可的行规,同类型玩法的游戏甚至会被归类成一个分类的游戏,便于玩家们搜索游玩。

 只有游戏代码、文字、美术设计、剧情大规模相似甚至与人名重复,那才会涉及版权问题。

 这些知识都是公开信息,大家可以自行确认,并非我有任何预设立场或者洗地行为。

 所以只要场景、美术、代码等设计元素上毫无重合,完全原创,玩法上用的确实是狼人杀、消消乐、泡泡龙或神庙逃亡的惯常玩法,本身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