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秦仁杰朱冰
第667章 调查陆俊
三名幸存者是否目击了犯罪嫌疑人带炸弹上车,这一点要尽快查明。如果三名幸存者中有目击证人,那么犯罪嫌疑人的面貌特征就很容易摸清了。
另外,犯罪嫌疑人制造大巴车爆炸案,目的在于报复他人。要么犯罪嫌疑人与车主有矛盾,要么与车上十八人中有矛盾。
但是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送定时炸弹上车,他肯定会尽量避开要报复的人。不然的话很容易引起怀疑。
大巴车上的空间那么小,犯罪嫌疑人想避开报复的人很难,这里面会不会有这种可能。送定时炸弹的人未必是爆炸案子的主谋,主谋或者是另有其人,可以这么分析爆炸案有可能不是一人做的案。
最后讲一点,通过模拟实验,用石英钟做定时爆炸装置,那个电引爆结构非常专业,没有相当的电工知识是做不出来的。
这说明犯罪嫌疑人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懂电工知识方面的人。在接下来的侦查过程中,一定要抓住这一点。
“12.23”爆炸案专案组组长,青州市警局局长杨立新听了秦仁杰的重要发言后说:“秦副总队。有些关于案子的情况,我在这里先向您汇报下。根据法医的尸检结果,十五名死者都是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导致的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