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杀人焚尸(第3页)

 秦仁杰勘查完现场后,随即在白沙镇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开始对案发现场周边村落进行走访调查,几乎查遍了白沙镇及邻近两个乡镇的三十多个自然村,均未发现失踪人口。

 确定了不少尸源,就无法对杀人焚尸案定性,就无法寻找嫌疑人,侦查工作也就无法开展。

 既然在白沙镇找不到失踪者,秦仁杰又把目光转向现场遗留下的那块手表,刑侦队技术员发现那块表并没有烧爆,上面的日期时间定格在十五日九点三十二分。

 秦仁杰根据手表上的时间,以及现场过火的痕迹判断,嫌疑人焚尸时间应该是十月十五日晚上九点三十二分。

 同时,刑侦员将现场遗留的那串钥匙,拿到平山县多家四s店走访,确定是一辆长安面包车的钥匙。

 秦仁杰结合车辆跟死者身上其他物品丢失的情况来分析,白沙镇发生的杀人焚尸案,很有可能跟财杀有关,而且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法医王鹏对尸体进行了鉴定:被害者是被杀害后焚烧的,真正死亡原因是颈部遭受暴力导机械性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