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美01山东人秦

第120章 五莲县街头镇迟家庄村的历史和传说 (第3页)

 但她是为一位清贫好学,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童生而守。传中虽未记述他身体状况和音容笑貌,也未交代男女见面与否(按旧习常理,一般是不曾见面的),但男方的表现,足已攀登人品高地,这样的丈夫,一般人求之不得,成为这样人的遗孀,也心甘情愿!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爱情的力量!

 这个悲剧也与着名的民间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有相似之处,同样演绎了“化蝶”故事:祝英台忠于爱情,宁投梁山伯的坟墓,也不嫁有钱有势的马公子;而高氏女宁与已故优秀的迟君阴魂相伴一生,也誓死不嫁其他任何一人!但梁祝是塑造的典型,生前相识相爱,高氏女是真人真事,未必相识,爱的只是对方的学识与人品,难怪感动了朝廷和地方官府!

 其次,高氏竭尽孝道。一对失去儿子的父母,其悲伤之情和晚年处境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一个节孝媳妇陪伴一生,是对这双父母的极大安慰照顾!这就是最大的孝。节孝是国人的传统美德,不管新旧社会,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

 传中表彰的不仅是节孝典范,也同时颂扬了该村好义助学之人和免费助学之师。这证明迟家庄河东村从祖上起,就有见难而助的传统。据调查,早在清代,该村就以武术功夫闻名于世,除霸清恶,历史悠久,事迹动人;同时,兴教助学,成果累累。据谱载,该村迟氏清代出过贡生、监生、武生、廪生多人。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优秀传统文化结出的丰硕成果。

 “节孝碑”因带有封建统治色彩,社会曾一度持批判态度。但时至今日,随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对“节孝碑”已变得理性而宽容。该村这通敕旌节孝碑始立于光绪十二年,距今已有130余年的历史,其文物价值不言而喻。其标榜的赡养老人的社会公德,也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史料记载,所有设立的节孝碑必须由礼部统一设置,以皇帝名义表彰,碑头一般都刻有“圣旨”二字,是封建历史的一种真实见证。在古代立节孝碑,就是专门表彰那些忠孝事迹感人的优秀女性,必须经过皇上批准,是一种很高的褒奖。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九《旌表》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所下一道诏令:“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覆,转达上司,旌表门闾。又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宋代以至明清,特别重视节孝,家族中出了节妇孝子,是全家族的光荣,很多家谱在首卷都立节孝一章。朝廷官府为旌表节孝妇女,为其设立祠堂、立碑、建立牌坊等,称为节孝祠、节孝碑、节孝坊等。节孝碑和节孝牌坊都是为表彰节孝妇女而建的,但牌坊一般是跨路而建,可以行人,而节孝碑是建在路的旁边,方便行人和瞻仰。至清代在各省、府、州、县均建节孝祠一所,祠外建大坊﹐凡节孝妇女由官府奏准旌表的都入祀其上﹐春秋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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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孝碑”(还有“节孝坊”)是以朝廷名义为褒扬守节妇女而立的。旧时代称年青时死了丈夫(包括未婚夫)终老不再改嫁的妇女为“节妇”。理学大师程颐的名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被奉为最高妇德,明太祖朱元璋制定了褒扬节妇的条规,“令巡方(各省巡按御史)督学(各省现学道)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见《明史.列女传》)。

 朝廷大力倡导,文士推波助澜,大写其颂扬节妇诗文,“国制所褒,志乘(地方志)所录,与夫里巷所称道”。清朝时由“钦差提督学政”按期汇总各州县的“节烈妇女”,呈报中央礼部,核准后,以皇帝的名义予以褒扬,皆准入祀州县城里的“节孝祠”。并选一些名门出身或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官府资助立碑或建坊,而碑主或坊主称“某某某之妻某氏”。

 清人俞樾十六卷本《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认为:“盖女子奉父母之命,以身事人,不负其夫,即是不负其父母,故节即孝也。”也就是说,古代女子承担起了家庭结构的一部分责任,在丈夫去世后独撑家庭,抚子养公姑,使得该家庭香火不绝。民国八年台湾省彰化县人吴德功编纂的《彰化节孝册》对“节孝”概念也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妇人嫁后,夫死殉死者曰烈妇。未过门闻夫死而守节至六年者曰节妇,身故始可报请旌表。若现存节孝妇,守至五十岁始可报请旌表。但凡节妇或养公姑育子,使夫祀不绝,故谓之孝。”

 孝贞节烈的含义是夫亡不嫁,从一而终的“节妇”;丈夫死后,以死尽节的“烈妇”;未婚夫死不嫁他人的“望门寡”,即“贞女”;还有未出嫁男方死亡以自杀表明贞节的“烈女”,“孝”也指不少处女未婚殉聘夫或终身不嫁。

 在姓氏前冠以“节孝”二字,对明清女性来说是最大的褒奖。清代女性节孝文化发展到顶峰,尤其是在乾隆朝及其以后全力支持和保护守节妇女,中央旌表制度日益完善,地方表彰制度在法律上得以明确,最终使得女性的贞节观念趋向宗教化。

 每年地方绅耆,族长、保甲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都要给予表彰。清代时,京师、省府、州县各自修建“节孝祠”,矗立大牌坊。被旌表的妇女题名坊上,死后设位祠中,春秋致祭。并由官府发给三十两“坊银”,由本家为其建坊。节烈事迹特别突出的,皇帝还亲自“御赐诗章匾额缎匹”。节妇烈女名字列入正史和地方志。